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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25, 2010

你记性真好。

我都忘了呢!

无意中看回你的部落格,我想你当时觉得我回看见吧!
--我没有,对不起。
都过了225天后了我才发现。
我很抱歉我是无意中的看见你的部落格,而不是想去看看你现在的近况,我很抱歉。

我记性很差,我已忘记你部落格里所写的一切,至少有些我有一点点,真的是一点点的记忆。我真的很健忘。与其说是健忘,不如说是过了那么久了我都忘了呢!可是你呢,你还记得……

说真的我已忘了跟你吵过架,我已忘了我们吵架的隔天我是怎么死撑的在你面前表露出什么都没发生那样。我忘了那个学长是谁,真的,我真的记不起来。我也忘了我何时何日,为什么我会在你面前哭了起来。虽然我很好奇,可是我没有面子走去问你我们两个人的回忆。

我真的,我们已认识不久了,现在的我们好像是陌生人那样。我其实真的不想那样的,我还记得以前我们的友谊还深过你现在和她,我应该说得没错吧!:)

说真的,我看了你的部落格后,有一种想要立刻回复你的冲动,可是已经太迟了。我只好在这里默默的回应你,希望你会看到。在今年4月11号的你,应该也是希望我看到吧!可是这已经那已经是225天后的事了。那我在这里回应你,你又会在何时何日看见呢?天晓得。

……,從我們認識的那一刻開始我們就是永遠的朋友(但不包括翻臉後),我們認識四年了說沒有不愉快的事情那應該是説謊的吧!但我也不否認我們之間有很多愉快的事情。 


我们有翻过吗?何几何时的事?说真的,我真的真的不晓得,请你告诉我好吗?是不是我们翻脸,所以才变得好像现在陌生人一样?我真的很想知道……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还能像4年前一样。
你还是我的好朋友,如果你不嫌弃我这个朋友的话。:)

要快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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